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2016年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
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杨虎林等70位同志(附件1)为拟录用公考(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戒毒管理职位一a:150011001002a)等10个职位取消或减少录用计划共11名(附件2)。公示期为2016年8月1日至7日(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229923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考拟录用人员名单.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考取消录用或减少计划职位表.xls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