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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梧州市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430人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5-05-25 20:54:44     阅读:

    为满足2015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3号)的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5年6月27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
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30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资格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6日至1997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原则上,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5年5月26日为界;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24:00时以前;
(八)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定向公开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原件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梧州市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填表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在梧州市人才网(http://www.wzrc.gx.cn/)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照片上传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5年5月26日9:00时-6月3日17:00时
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及要求详见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市人社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
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的损失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26日9:00时-6月5日17:00时。
(三)缴纳考试费及发票领取时间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交费办法详见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相关内容。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5月26日9:00时-6月6日17:00时
需领发票者,请在下列时间办理:2015年6月25日(周四)、6月26日(周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在梧州市人才市场综合部(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领取。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从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1日9:00-6月27日17:00
(五)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考缴费时间结束后3天内(2015年6月7日-6月9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2天内(2015年6月11日9:00—6月12日17:00)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六)改报及退费
如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因不足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可以申请改报或退费。改报考生可在2015年6月11日9:00—6月12日17:00在网站上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15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7: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不想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回原缴费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方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
2.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2015年7月15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查询笔试成绩。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7.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延期提供相关证明,但必须在考核、体检前提供。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梧州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和实施
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
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或政务信息栏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其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5.面试方式
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2;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考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市(县)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各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考试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3817878
监督电话:0774-3817655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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