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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海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4人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北海人才网     时间:2019-12-26 16:49:59     阅读: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县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6日至2001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笔试+面试】岗位)》(以下简称附件1)和《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以下简称附件2)。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考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考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在2019年12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考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合浦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在2019年12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仅面向合浦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两新’工作组织员、党群专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3.报考县城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①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②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③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④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免笔试直接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面试】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2.【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12月26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阅附件1、附件2。
  报考人员对附件1、附件2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联系合浦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2月29日8:30至2020年1月6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2月29日8:30至2020年1月8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部门将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2019年12月29日8:30至2020年1月6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1.报考【笔试+面试】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9日8:30至2020年1月9日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2.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岗位改报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部门通知后,可于2020年1月16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0年1月16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报名费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无需打印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合浦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2月17日8:30-2020年2月22日10: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公共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分为综合类和医疗卫生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疗卫生类)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应知应会医学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理解和应用能力。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依据报考附件1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附件1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3月23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人选不受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限制。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30以上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相应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进行附加测试,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并由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
  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招聘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户主及报考人的页面);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和附件1或附件2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县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岗位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1.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由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由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另行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递补人选面试成绩并列,另行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部门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聘用。受聘人员入职后,按照附件1或附件2中的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单位岗位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县招聘主管部门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组成考试领导机构。监督电话:0779-7218806。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阅。
  咨询电话:合浦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9-7270366、7270166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合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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