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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202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时间:2021-08-23 17:28:11     阅读:

为满足我中心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于2019年1月由自治区党委编制办公室批准设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能是开展面向东盟地区的地质矿产调查、地学研究合作、矿业合作、地学能力建设、地球科学重大问题联合攻关;承担中国-东盟地学矿业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参与编制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中心业务上主要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中国地质调查局下属各中心(院、所)、国内相关地学研究机构、高校等与东盟各国矿业管理部门、地质调查、地质科研机构等,面向东盟地区、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各国,共同组织实施各类地学合作项目。

中心在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着力打造建成中国-东盟矿业领域“政策研究与高官对话、地学研究与科技创新、矿业投资与技术合作、人才培养与智库建设、成果服务与信息共享”等5大平台,推进区域地学矿业一体化发展,构造中国-东盟地学共同体,支撑服务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2个岗位,直接面试(硕士岗位)岗位2个,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的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设置(附件3)。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6)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公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或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8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期内,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5楼1号会议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从本次招聘公告下载打印的《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资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在表中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或无法提供的本中心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水平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说明,经我中心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考核资格)一份。

(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原件,并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资格审查以个人承诺为主,如若在其他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聘用资格。

(7)报名人员报名当日“广西健康码”个人信息截图复印件(一份)。

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时,应主动出示“广西健康码”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持“广西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如考生“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时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8)报考人员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2张。

(9)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中心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发送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本中心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原因。

(二)开考岗位的确认和公布

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确需补缺的,按规定进行核准后才能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并由本中心通过电话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无需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变更公告,并由本中心通过电话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较多的直接面试岗位须增加招聘环节。开考岗位确认后,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在40名以上(含40名)的直接面试岗位(指同一岗位),须加试笔试,笔试结束后与其他直接面试岗位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但不须缴纳考试费用。

(三)笔试

1.笔试公告

如若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较多而增加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笔试前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发布笔试公告,公布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笔试公告发布日距笔试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打印准考证

笔试前,考生须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相关事宜:在笔试公告中公布。

3.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专业类型确定,同类岗位笔试科目相同,使用相同试卷。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两大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为4:6。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时对外公布。

4.笔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笔试公告)。

(四)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认开考的增加笔试环节岗位,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上发布,发布面试公告同时,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本中心还将以发送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3.面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4.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本中心工作区域内、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五)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增加了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由中心领导班子根据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工作由中心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指定时限内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递补1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1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中心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地矿局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地矿局网站进行拟聘人员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及工资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本中心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706559。(中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

(三)本公告由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招聘工作联系人:熊蕾、赵晗,联系电话:0771-270656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00-17:30)。

文件下载:

 

附件1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4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x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

                                                          2021年8月19日

     

     



    原文标题: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kj.gxzf.gov.cn/xwzx/gggs/t98549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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