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一)资产管理部专员岗2名
(二)资产运营部专员岗1名
(三)人力资源部专员岗1名
(四)财务管理岗1名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择优聘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学历要求、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被开除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调查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
6.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
7.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防城港市防城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先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防城港市防城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扫描);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将报名所需的有关材料扫描件发至公司邮箱(fcqgyr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X岗位+姓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人员编制满员为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
1.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公司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考察
1.对拟录用人选开展背景调查和考察。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2.对背景调查中不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人选,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3.应聘人员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4.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招聘,对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五)体检
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健康体检标准。
(六)聘用及其他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由公司或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转正后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五、招聘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70-32522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