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王家豪等234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能测评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7∶30集合,8∶00正式开始。
(二)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田径场(桂林市叠彩区金鸡路11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文件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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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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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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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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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
≤4′25″ |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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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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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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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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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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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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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
≤4′20″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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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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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综合管理类、执法勤务类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类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对于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紧缺职位),报考人员需在参加体能测评前,从3项体能测评项目中选择2项参加测试。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每人最多可测3次(当场),10米×4往返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2次(当场),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1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现场签署《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4月14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田径场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桂林市公安局 0773-8995150;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0773-2842678。
附件:桂林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桂林市公安局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