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报考贺州市人民警察职位且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李阳等104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前,已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贺州第二高级中学田径场报到并现场验证。体能测评当天上午8:00前未按规定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二)地点:贺州第二高级中学田径场(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153号)。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3个项目,其中综合管理类、执法勤务类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类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对于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紧缺职位),报考人员需在参加体能测评前,从3项体能测评项目中选择2项参加测试。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1次,纵跳摸高项目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体能测评所需的场地环境和器材,结合测评地点的实际情况设置。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现场签署《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
(二)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手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三)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在成绩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测评地点。
(四)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当天现场封闭,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区。
联系电话:贺州市公务员局:0774-5129022;贺州市公安局:0774-5128836。
附件:附件:贺州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贺州市公务员局 贺州市公安局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