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沙中心卫生院成立于1952年,是政府举办的国家公立性医疗机构,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医院先后荣获“2014年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示范单位”,“2015年——2016年度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等荣誉。2023年11月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2024年1月获得国家卫健委通报表扬,医疗服务能力接近二级医疗机构水平。
卫生院占地面积10605平方米,建筑面积12474平方米。开放病床99张,全院在职员工(含乡聘村用人员)129人,其中医药护等技术人员占86%,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25人。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药剂人员1名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人诚实,作风正派。
(二)遵纪守法,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有团队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需要。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五)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
(六)具有药士及以上资格证。
(七)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
福利待遇: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
(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社保、公积金。
二、简历投递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港口区企沙中心卫生院邮箱或复印件交港口区企沙中心卫生院人事科(门诊住院综合楼6楼)。
01简历命名
姓名+专业
02联系方式
13807707481 小韦
咨询电话请于上班时间内拨打,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03招聘邮箱
gkqqszxwsy@163.com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4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