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4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石乔天等20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因广西警官学校招聘的岗位均为人民警察岗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将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和要求
1.资格审查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6月5日12:00前。
2.报送资格审查材料内容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1)报名登记表(补充完善个人简历、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或扫描在同一页);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或扫描在同一页);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后亲笔签名);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教师序列职称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书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或扫描在同一页)。
未入围的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3.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推荐)、直接送达(推荐)的方式,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至相应报考单位。其中,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材料的考生,请将资格审查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后,形成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命名的PDF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资格审查指定邮箱。材料接收邮箱地址为:gxjx0303@163.com。
4.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详见附件3)。
二、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情况和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4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司法厅官网、广西警官学校官网上另行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等适当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体能测评前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资格的考生,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2026年6月6日(星期六)。
所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到达体能测评地点报到并进行现场验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8:00前到体能测评地点报到并进行现场验证,未在体能测评当天上午8:30前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地点
详见后续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公告》。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体能测评所需的场地环境和器材,结合测评地点的实际情况设置。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五)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等物品,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测评地点。
4.考生自愿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5.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因下雨等天气原因,当场无法正常开展体能测评的,也请考生务必按时到场,如需改期,在现场予以公布。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司法厅官网、广西警官学校官网上另行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等适当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6月6日(星期六),所有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进行。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警官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3号)。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招聘机关将向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3.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教师序列职称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6年6月13日(星期六),面试当天上午8:30开始面试。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广西警官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3号)。
(五)面试内容及要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同一考场所有考生结构化面试全部结束后,再按照结构化面试的抽签顺序进行试讲,试讲不再另行抽签。试讲时,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试讲用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整体效果等多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具体试讲内容及要求将于2026年6月10日在广西司法厅、广西警官学校官网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做好相关准备。
(六)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或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考生需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5.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考生体检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详见后续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人民警察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需空腹参加体检。
2.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约500元),仅可通过刷银行卡或现金支付的方式直接向医院缴纳。请考生在体检当天不要随身携带大件行李物品。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如做过手术的,需提供出院小结;做过切除手术的,需提供病理报告;患过慢性疾病的,需提供治疗痊愈病历。
考务咨询电话:0771-5601209、0771-584913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