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院内孤残儿童的日常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儿童智力、肢体、心理等不同残障类型及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教育教学计划,开展适应性文化课、生活技能课、行为矫正课教学;
(二)针对特殊儿童身心特点,开展心理疏导、情绪干预、行为引导,帮助儿童矫正不良行为、培养独立生活能力、社交能力及适应社会能力;
(三)组织开展适合特殊儿童的文体活动、兴趣培养、安全教育、思想德育教育,丰富儿童课余生活,助力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四)做好儿童日常管理、生活陪伴、院内教育管理工作,记录儿童教育成长台账,妥善处理教学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完成院内交办的其他特殊教育相关工作;
(五)工作时间需灵活调配。
二、工作地点
贺州市儿童福利院(贺州市八步区新惠街93号)。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45周岁(含18周岁和45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为我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服务,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经相关部门体检合格,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病,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条件。
四、岗位专业资质要求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教育学、教育康复学等相关专业;
(二)持有教师资格证、具备特殊教育教学能力者优先;
(三)具备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儿童康复机构从业经验,熟练掌握特殊儿童行为干预、擅长自闭症、智力障碍儿童教育教学者优先。
五、薪资待遇
特教老师试用期间月薪25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试用合格后按月薪35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的标准发放,并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参照福利院其他聘用人员发放年终绩效奖金。
六、聘用方式和聘用手续
有意向报名者,请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于2026年7月6日前发送至我院邮箱:hzsetfiy@gxj.gxhz.gov.cn,逾期不再接受报名,邮件主题统一命名格式:特教老师+姓名+联系电话。现场报名地址:贺州市儿童福利院(贺州市八步区新惠街93号)。联系电话:0774-5130030。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7月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过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