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林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陆川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进入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按要求参加体检。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
2.体检报到地点:陆川县政法委一楼大院(陆川县温泉镇峨眉街18号)
3.报到要求:请在体检当天上午7:30前报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和签字笔1支。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300元,可微信支付)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四)体检执行标准及复查事项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近期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孕检证明材料,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其他事项
1.考生依组别报到集中。考生到达指定地点从分组专栏中自行找到体检组别并依组别集中报到;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2.考生个人信息、电话有变动的,应及时电话告知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本公告发布后,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我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发布递补公告。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方能进行考察,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确定。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行业准入条件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报考人员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联系电话:0775-723608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1.陆川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