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书记员(1名)
主要职责:担任庭审记录、文书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司法辅助性事务,以及完成法官或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德、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打字速录准确录入60字/分钟以上。
3.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需提供在读学历层次证明,且毕业时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或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年龄为18-30周岁(1996年7月3日-2008年7月3日期间出生),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可放宽至35周岁(1991年7月3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对正式聘用为我院合同制人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另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
2.提供住宿。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5)近期生活彩色照片一张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
3.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其中,学习和工作简历从高中写起,在时间段上须连贯完整)。
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所需证件、承诺书签字的扫描版、报名表电子版以及照片压缩打包后(备注姓名)发至政治部邮箱:qtfyzgg@163.com。
4.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网络传送的资料必须确保图片清晰、不变形,原件待进入面试后复核。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并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未收到测试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测试和面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院组织相应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技能测试
考生需参加电脑打字速度测试,电脑打字速度测试包括听语音打字和看文字打字测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考生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名条件和测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进入体检程序人选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1: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德、岗位匹配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综合招聘条件、测试及面试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被聘用对象。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试用期管理: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人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可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
(二)拟招聘人员须严格执行法院任职回避与诉讼回避规定。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本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在本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须实行任职回避。
(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2026年应届毕业生经考试、考察合格被录用后,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学历证书,无法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录用。
(五)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招聘办公地址及电话: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7号,咨询电话:0775-4650808。
附:1.《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