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51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藤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且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27日至2008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
6.若报考人员是退役军人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7.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8.服从工作岗位分配。签订劳动合同后,参考报名志愿,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本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受到行政处罚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6年7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27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7日至8月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藤县公安局政工室302室(详细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绣江路77号)。
(三)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证明、户口簿、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藤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双面打印),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人员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四)资格审查
1.因报名提交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得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2.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
3.由审核小组联合审查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可进入考试环节。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生凭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一)确定笔试人选。
1.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合格后按规定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范围见附件3)。
2.笔试时间:2026年8月10日下午(初定)。
3.笔试地点:由藤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二)确定体能测试人选。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4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合格人数(60分及以上)达不到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2026年8月12日上午(初定)。
3.体能测试地点:由藤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测试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试的次数不超过2次,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测试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藤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4)执行。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结果当天确认。
5.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体能测试。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三)确定面试人选。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按招聘职位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
3.面试时间:2026年8月13日上午(初定)。
4.面试地点:由藤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和运用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试总成绩的运用。
1.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获得学历高的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体检人选;获得最高学历仍相同时,以获得全日制学历高的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体检人选;获得最高全日制学历仍相同时,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的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体检人选;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察政审、体检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取面试合格成绩高的进入考察政审、体检。考试总成绩合格没有被录取的人员可作为候录库人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如招聘职位出现空缺,在报考同一职位中又无符合递补人员时,考生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职位的,可从候录库人选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考察政审、体检合格后直接补录。
2.考生考试总成绩自考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在考试总成绩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再组织招聘的,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向招聘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免予考试直接使用该考试成绩,也可重新参加考试获得新成绩,以最新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七、考察政审和体检
(一)考察政审
由藤县公安局对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开展考察政审工作。主要考察政审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二)体检
1.由藤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藤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考试、考察政审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梧州人才网、藤县人民政府网、藤县警务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由藤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设置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四)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发放。约2400-3500元/月(含个人负担的五险部分)。
(五)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务辅助人员服装。
(六)工作满一年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享受工会、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相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身份证是参加各考试环节需要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地点及时间,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务必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和等候,以免延误考试。
(五)报名咨询电话:0774-7271608(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藤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藤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藤县公安局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