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西就业见习基地语文教师 5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做事细心、有耐心、有责任心、理解能力较强;
4.符合小学教师招聘相关标准(含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教育教学素养);
二、通用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责任心强;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日常工作;
5.符合本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二)不予录用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已报名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处于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在读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福利待遇
2.休假福利:享受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与学校在编教师休假待遇一致。
3.其他福利: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专业成长平台,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培训学习,助力教师提升专业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8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本人填写《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四小学见习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手写签字确认),将登记表扫描件与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整理为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495665773@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统一格式为:“应聘学科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未按要求命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材料(扫描件需清晰可辨):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3)对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分为线上初审和现场复审两个阶段,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1.线上初审: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将通过电话通知参加现场复审;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2.现场复审:应聘者须按照学校通知规定的时间,携带全套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前往学校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工作人员同步告知面试相关具体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即刻前往候考室等候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场复审,且无正当理由提前报备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采用“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总时长8分钟(其中试讲6分钟,答辩2分钟)。
3.面试内容:试讲内容为对应学科小学阶段教材相关课题,答辩主要围绕教育教学理念、岗位适配性、沟通应变能力等方面展开。
4.面试考察重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岗位适配度、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能力及职业素养等。
5.面试时间及地点:学校将以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
试用和聘用:面试通过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学校教职工、社会各界监督。
2.应聘者需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未及时查看通知等原因,导致错过报名、复审、面试等环节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4.本公告由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四小学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