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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贺州市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300人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6-08-22 08:54:51     阅读:

  为适应贺州市公立医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贺州市直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贺卫发〔2022〕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各公立医院岗位空缺及人才需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享受基层倾斜政策取得的定向职称实行使用范围限制,乡镇定向职称不得报考市、县级岗位,县级定向职称不得报考市级岗位。

    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18—38周岁的,为1987年8月27日至2008年8月26日出生;年龄要求18—43周岁的,为1982年8月27日至2008年8月26日出生;年龄要求18—50周岁的,为1975年8月27日至2008年8月26日出生)。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控制数)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及未满约定服务期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不得报考;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等已取得的低一级学历、学位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录招聘栏目(http://www.gxhz.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查看附件查询岗位信息。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8月26日8:00至9月2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访问“贺州市公立医院2026年度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回避的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资格审查单位电话咨询,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贺州市公立医院2026年度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由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26日8:00至9月4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依据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9月2日18:0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特别提示:按照往年报名情况,报名前期会有不少考生持观望心理,到临近报名截止时间再报名,造成网络拥堵、系统卡顿。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建议尽早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临近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因系统卡顿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审核不通过错失改报机会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8月26日8:00至9月5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岗位需要笔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每人50元/科。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岗位为免笔试的报考人员无需缴费,资格审查合格即视为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五)岗位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未达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由招聘单位申请,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核准后经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后可以开考,否则该岗位取消开考。无人报考或未经批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最终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资格审查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

    (六)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7日8:00至17:00。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已报名成功人员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已经实际缴费人员,改报后无需重新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改报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状态。

    网上改报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名成功人员,按规定退回考试费。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招聘人数。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6年9月14日8:30至9月19日9:00。

    本次招聘分两种形式进行:招聘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下职称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除岗位计划表中 “是否免笔试” 栏为 “否” 的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均须参加统一笔试)外,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同一招聘岗位考试考核方式相一致。笔试、面试由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各资格审查单位按有关规定共同组织实施,并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6年9月19日9:00—11:00。如确有需要更改笔试时间,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健康贺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笔试采用纸质试卷、闭卷作答形式,本次招聘笔试设置 1 个考试科目,所有报考需要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6年9月下旬。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五、面试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需要笔试岗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公示,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合格线人员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卫生健康局)核准,报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免笔试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直至满足1:3比例;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规定比例,且招聘单位确需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申请,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核准后经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后可以开考,否则该岗位取消开考。无人报考或未经批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最终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资格审查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

    面试拟入围名单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录招聘栏目发布(入围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单位: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公立医院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单位。

    2.资格审查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它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材料);

    (3)贺州市公立医院2026年度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4)经主管单位同意并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有权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资格审查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查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资格审查单位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资格审查单位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的书面申请。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资格审查单位要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工作由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各资格审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其余个人信息的按面试成绩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进行面试时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考试总成绩:需要进行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末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以面试环节第一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面试第一测评要素相同时,以面试第二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面试第二测评要素相同时,以面试第三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面试第三测评要素相同时,以面试第四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面试第四测评要素得分又相同的,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统一体检项目、统一体检时间,体检须到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生不得在报考岗位单位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对象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贺州市直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贺卫发〔2022〕3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招聘的控制数初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处理。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注意从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五)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本公告由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公立医院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贺州市公立医院2026年度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74-5270669;监督电话: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774-5131972。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贺州市公立医院2026年度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岗位计划表

          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

          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

          4.贺州市公立医院2026年度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使用)

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21日

 
原文标题:贺州市公立医院2026年度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hz.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t280596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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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城东142号(文化广场旁逸喆酒店后一栋楼嘉星职业培训学校))
梧州志公教育
电话:19395715895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90号三层

梧州岑溪志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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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西梧州市岑溪市岑溪实验小学-东门对面志公教育
崇左志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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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城西路34号

崇左天等志公教育
电话:13878831537
地址:崇左天等县金帝豪城B区八栋二楼

崇左市扶绥志公教育
电话:18762869996
地址:装修筹备中

崇左龙州志公教育
电话:19158598085
地址: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龙州镇天湖路1号(新华书店)三楼志公教育
防城港志公教育
电话:15277868511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街8号志公教育

防城港上思志公教育
电话:18777061232
地址:上思县思阳镇明江新城滨江丽景B栋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