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性质
(一)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1名。
(三)岗位条件:
1.天等县城内有固定住所。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至35周岁,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8周岁。
5.具有适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双眼视力裸眼为4.9以上,不存在色盲。
6.退伍军人、有汽车驾驶证、有相关工作经验可优先录用。
(四)岗位性质:
此次招聘的消防员(应急救援队员),主要从事我县各类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由天等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协调管理,日常开展救援技能训练、值班值守等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至2026年9月2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居民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等扫描件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到邮箱:tdxyjj3530079@163.com。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形。
(三)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由我公司与用工单位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者在面试当天请持居民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核验。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徒手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等4个科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体检在县级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经聘用后,由天等县聚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向用工单位进行派遣。若已聘用人员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录用资格无效的,可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或重新招聘,递补人员需按规定完成体检、资格复核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作地点
天等县天等镇仕民新区果必路4号。
四、工资和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4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
(二)社会保障: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天等县聚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