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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叠彩区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7-12-08 14:14:00     阅读:

  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叠彩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根据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参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规定,公开招聘在制定计划、发布公告、申请报名、资格审查、调整开考比例、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绿色通道”。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叠彩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⒈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7年12月8日为界。
  ⒉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8日至1999年12月8日其间出生)。
  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聘用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叠彩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0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叠彩区北辰路一巷29号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二楼201室),联系电话:0773—8980504,联系人:高野。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叠彩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叠彩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桂林市叠彩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设置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的形式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由两人以上组成。
  (六)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八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桂林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开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办理岗位、工龄认定和工资等聘用审批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比照同类实名编制人员执行,同岗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和公租房分配等方面与实名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桂林市叠彩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笔试、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五)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核对。
  2、本次桂林市叠彩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0773-8980504高野(工作日时间)。
  附件: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xls

  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0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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