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程安排
1.广西师范大学现场招聘会
2018年3月21日上午9:30在广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具体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2.北海市银海区本地招聘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22日17:30,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若第一批招聘未满员的,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各学科招聘岗位252个(详见附件2:《北海市银海区2018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一)“985”、“211” 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985”、“211” 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三)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院校优势学科名单见公告附件),并具有学士学位。
(四)省级重点师范院校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五)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六)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条件,且教师资格证书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要求相一致。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身体条件。
(四)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及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18年3月中旬在北海市人才网(网址:www.bhrc.cn)、广西师范大学网(http://www.cg.gxnu.edu.cn)发布招聘信息,并提前通过广西师范大学就业处广泛发动宣传。
(二)招聘宣讲
2018年3月21日上午9:3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就业指导中心三楼召开现场宣讲会,介绍北海市银海区的情况、招聘岗位情况及招聘的条件要求等。
(三)报名面谈
1. 现场招聘: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现场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认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银海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育紧缺人才报名表》、收集应聘人员材料、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2.本地招聘:应聘者在网站下载《北海市银海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育紧缺人才报名表》,提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hjyrs@163.com或邮寄、直送至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17:30。经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笔试: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985”、“211” 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除免费师范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参加笔试,成绩合格后再面试。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筛选条件,不计入总成绩,招聘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70分合格。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核组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考官组同时按要求填写面试评分表。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商谈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在区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察结果,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2.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通知考核对象到当地县级及以上公办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机构按照公考录用标准做出考核对象是否合格的结论,经医生签名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的人员即可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免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六、薪资待遇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享受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只进行实名记录,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以下人员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发放。
2.“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发放。
3.“985”、“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4.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可提供3年免费住房。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胜云 13317695982 0779-3215032
梁立胜 13307790208
邮 箱:yhjyrs@163.com
地 址: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北海市银海区政府大院内)
邮 编:5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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