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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使用2017年控制数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8-03-15 16:34:19     阅读:

  为稳定和充实凌云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队伍,优化医疗卫生队伍人员结构,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凌云县决定使用2017年度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计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人员通过2017年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视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报考人员提供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提供的成绩单,经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审查属实的,可以作为报考相应岗位的条件);
  4.在职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9日至2000年3月19日期间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考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七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新进“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5年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财务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发布招聘公告中开始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从2018年3月16日起,可以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岗位考试原则上按1:3比例开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上的“凌云县使用2017年度控制数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7:30。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
  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县卫计局及县人社局审核,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开考的岗位,方可开考;不批准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日内改报其他岗位,并在改报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考费用。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招聘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保障。
  (四)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776-7612026)。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8年4月30日—2018年5月5日。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县级公立医院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三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医学临床专业、中医临床专业、护理专业、医技专业、药学专业等五类试卷,每类科目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上述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3.笔试命题与阅卷。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统一负责笔试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
  4.笔试成绩查询。2018年5月18日起,考生可通过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查询笔试成绩。
  (六)加分。
  参考人员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初级(士)职称的加1分;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初级(师)职称的加2分;取得报考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
  (七)面试。
  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命题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负责,面试题目、题本和相关表格由该机构统一印制。面试分值为100分。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分值”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加分分值”的总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由招聘单位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在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县卫计局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报名申请材料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准考证、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自行举证。
  (3)在职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分值”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材料,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面试方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抽调人员。面试严格实行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和组织实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个人姓名的,面试成绩计0分,透露其他个人情况信息的,扣减面试成绩5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同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
  6.面试要求。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凌云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场监督。
  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招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广西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执行,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分值”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职称、笔试成绩、学历、岗位进修情况先后顺序优先确定人选;如仍未能确定的,通过加试技能考核确定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人选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指定县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3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体检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九)公示、聘用审批。
  1.公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并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招聘人选,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凌云政府网站、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批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聘用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相关材料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签订聘用合同。经审批后,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4.待遇。县级公立医院使用控制数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依据。聘用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聘用期间与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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