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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8-03-21 11:50:00     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摘要:
  (一)制定招聘计划(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
  (二)报送岗位及资格审查人员信息(2018年3月23日前完成)
  (三)发布招聘信息(2018年4月4日前完成)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2018年4月24日前完成)
  (五)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8日8:30至4月12日17:00
  (六)网上资格审查(2018年4月14日前完成)
  (七)网上缴费(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
  (八)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1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设区市(以下简称“市”)以下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决定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探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模式,继续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继续为各市提供统一网上报名平台服务。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各市、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以下情形应结合实际情况安排:
  (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计划通过简化程序,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或考核进行公开招聘的岗位,由各市自行组织实施。招聘计划可与本次公开招聘一并制定,单独列表,也可由各市另行部署。
  (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院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不纳入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三)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核定的聘用教师控制数,原则上与实名编制实行统一的招聘方式。其中,教师岗位不纳入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教辅岗位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纳入本次招聘范围。使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应在公告或招聘计划表中注明岗位类型。
  (四)市属高等学校、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领域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非实名编制招聘岗位,可以纳入本次公开招聘,在公告或招聘计划表中注明岗位类型。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四、组织分工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负责公开招聘笔试的考试大纲、笔试试卷的印发和阅卷,以及统一报名平台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笔试命题和阅卷除外),各市、县工作分工由各市统一安排,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招聘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基础知识考试(笔试)、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按照自治区及各市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岗位及人员可按规定简化公开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
  公开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负责编制。招聘单位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拟定公开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岗位资格条件设置应与岗位职责相符,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严禁因人设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按规定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二)报送岗位及资格审查人员信息(2018年3月23日前完成)
  使用自治区报名平台的市,在规定时间将岗位计划表以及资格审查单位、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常用手机号码等信息报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导入报名平台生成职位编码,分配资格审查账号。同时,各市要一并上报市级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姓名和手机号码。
  (三)发布招聘信息(2018年4月4日前完成)
  各市按规定在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等媒体自行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发布时间到报名截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2018年4月24日前完成)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院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以下各环节具体时间由各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全区统一的时间范围内确定:
  1.网上报名(2018年4月1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在发布招聘信息后进行,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使用自治区报名平台的,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8日8:30至4月12日17:00,各地要告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
  2.网上资格审查(2018年4月14日前完成)。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两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各市需要资格复审的,要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职位。
  使用自治区报名平台的,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8日8:30至4月14日17:00)。
  3.网上缴费(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使用自治区报名平台的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4月15日17:00,各市可自行设置缴费开始时间。
  4.报送职位调整情况(4月17日前完成)。使用自治区报名平台的,于4月17日15:00前报送因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或减少招聘计划开考职位的名单给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备查。
  5.网上改报职位及资格审查(2018年4月24日前完成)。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职位。网上改报职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使用自治区报名平台的,网上改报职位时间为4月24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缴费时间截止至19:00。各市要在招聘公告中提醒网上改报的考生重新缴费,重复上缴的费用将于笔试前退回。
  (五)考务数据与考试费(2018年5月4日前完成)
  1.上报考务数据。4月27日前,各市向自治区人事考试院报送笔试试卷预定单(附件1)和笔试考务联系表(附件2)。4月28日前,各市按准考证编排规则(附件3)编排考场,将考生考场数据以DBF格式(附件4)上传至考务通信息上报目录。
  2.考试费缴纳与使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收取2科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其中自治区人事考试院收取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费用每人50元,各市收取考试费每人50元。
  使用自治区报名平台的,考试费用由考生在报名平台上直接缴纳至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自治区人事考试院5月4日前按照考试人数和比例将相关费用返还各市。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考试费先缴后退,各市4月27日前将免笔试岗位数据报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自治区人事考试院5月4日前将考试费退回考生缴费账户。
  自行组织报名的,考试费由各市收取,并于5月4日前按考试人数将相关费用汇至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开户账号:2102175029300034526;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金州支行)。
  (六)笔试及相关考务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
  1.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使用自治区报名平台的,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打印时间截止至5月26日10:00),各市可自行设置打印开始时间。
  2.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值各150分。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严格按照《笔试操作要求》(附件5)执行。在制作考生准考证、公布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培训监考员时,要对所有考务人员和考生具体说明。
  4.考场设置及试卷交接。各市负责统一组织笔试考务工作。考场原则上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确需在县级设置的,4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请我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核准。5月25日9:00-12:00,各市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5月26日下午15:00至27日17:00,各市将试卷、答题卡(包括备用卷)送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印发及查询。自治区人事考试院按市分别刻录电子数据光盘并打印纸质文档,6月20日前下发给各市。下发成绩数据为原始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处理等由各市考试机构负责。7月上旬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七)面试(2018年7月上旬)
  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各市自行组织。面试工作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面试成绩由各市自行公布。
  (八)考核(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时间)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规定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并在招聘公告中明确。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体检(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时间)
  各市按规定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按《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考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成绩相同的,递补人选确定方式由各市规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确。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8月底前)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对公开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增人手续。用人单位报送材料齐全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聘用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附件6),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任务。
  (二)提高工作效率。各市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办法,明确公开招聘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其中,笔试及考务之前的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时间组织实施,面试及以后环节的工作可参考自治区规定的时间,由各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从笔试到办结聘用手续时间不超过3个月。对于因考核、体检不合格等需要递补,以及公示有异议需要查实等情况需要延缓的,可采取分批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办法,确保大部分岗位能及时补充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各个时间节点赴各市进行工作进展情况督查。
  (三)增强安全保密意识。要牢固树立考试工作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广西人事考试工作操作规程》(桂人社发〔2012〕2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试题的接收、传递、回收、组织考试和评卷等各项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公开招聘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安全。
  (四)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大纲》中已经明确了各个考试类别适用的岗位类型。各考试类别,由用人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及所需能力等要素确定。
  (二)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应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三)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符合《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的有关规定。各市的招聘公告中要明确相应的专业参考目录。
  (四)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的有关工作可按照《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执行。
  (五)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征集兵员质量的意见》(桂政发〔2015〕40号)文件要求,各市应拿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计划的10%,用于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六)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各地事业单位专设残疾人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八)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各市在发布招聘公告、制作考生准考证、公布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培训监巡考人员时均应强调:“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其他未尽事宜,须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执行,并在各市的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及公告中予以明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张亚军,0771-5880835,13978798680
  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罗  玮,0771-5866713,18107712289
  6.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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