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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崇左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简章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8-04-11 14:14:12     阅读:

2018崇左市教师招聘645人考试时间摘要
报名时间 4月12日至4月16日 资格审查时间 4月12日至4月17日
缴费时间 4月18日17:30前 笔试时间 5月12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前一周 报名入口
笔试科目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人〔2014〕4号)、《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定于2018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崇左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职)教师645名。为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往届考生在报名时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面试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脱产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2018年崇左市市直学校、崇左市各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见附件)(县级招聘岗位中有部分岗位实行由县教育部门统一招聘后,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分配方式由各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具体情况请咨询县教育局)。本次招聘,江州区岗位代码为4514020001至4514020062的岗位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三)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将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4月16日报名的必须在4月17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它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四)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4月18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五)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4月24日9:00至16:30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24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8年4月17日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
  四、考试
  (一)笔试
  1. 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免笔试人员凭此表参加面试)。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2.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成绩查询。2018年5月下旬,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4.考试地点。
  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5.笔试组织。
  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具体承办。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免笔试的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将面试人员名单及其资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对不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其本人。
  (2)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名出现分数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仅参加单科笔试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资格复审。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以面试公告为准)到招聘单位(县(市、区)辖学校到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现场验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应聘人员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招聘单位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需出具书面声明)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人员统一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公布,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面试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安排。)
  5.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可当场向主考官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总成绩确定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六、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并列排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不再进行加试)。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考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招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公示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各县(市、区)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自行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发布,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十、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原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补充招聘。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7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
  3.资格审查时间:8月13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完成。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第四(二)、五、六、七、八条执行。
  (三)其他事宜。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各县(市、区)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根据情况自行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十一、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组织纪律
  (一)各相关单位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十三、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71-7837801(崇左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71-7968356(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地址详见计划表)
  附件下载:2018年崇左市市直学校、崇左市各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崇左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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