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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北海人才网     时间:2018-09-01 23:44:28     阅读:

  根据自治区《关于推进全区留置场所和看护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北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北海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岗位
工作部门   工作岗位 岗位描述 招聘计划 所需专业 所需  学历 性别 户籍 年龄 其他要求 备注
北海市公安局 留置看护 负责对北海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的被调查人进行看护,没有看护任务时,由市公安局管理使用 100 不限 高中以上 男性70人 户籍地为广西区内的优先考虑 18-35 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报考交通管理岗位的持有摩托车机动车驾驶证以上的优先考虑,文职辅警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新闻、中文、文秘、计算机等专业优先考虑 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女性30人
北海市公安局 交通管理 负责北海市辖区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车管业务、交通安全宣传及其他文职工作 100 高中以上(文职类大专以上) 男:95人(勤务类)  
文职类男女不限: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1日至2000年8月21日期间出生)。退役转业军人或具有公安特殊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21日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男性身高须在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55cm(含)以上。留置看护工作岗位的辅警双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
  (四)报考辅警岗位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文职辅警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和有吸毒史的;
  2.道德品质败坏,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 从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上被辞退或主动辞职未满一年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七)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转业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公安院校毕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勤务辅警岗位优先考虑录用有摩托车以上驾驶证的人员;文职辅警岗位优先考虑录用法律、新闻、中文、文秘、计算机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8年9月1日起,可通过北海市人才网官方网(www.bhrc.cn)、北海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www.beihai.gov.cn/bhxxgk/bhsgaj-87441/)、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信(gxbh1920008323)查阅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至9月11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报名咨询电话:0779- 2098755 。
  2.报名地点: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35号)。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退伍军人或有专业特长的应携带退伍证、专业证书,以上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准考证》。因个人原因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理论考试
  (一)明确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以时事政治、监察法、法律法规、公安业务、计算机知识为主要内容。题型包括3种:单选题(40题,每题1分)、多选题(40题,每题1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具体内容见《北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二)。
  (二)理论考试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三)理论考试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9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四)考试地点: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九楼(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35号)。
  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六、体能测试
  (一)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激烈运动的疾病。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放弃参加。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试项目:男子纵跳摸高、10米×4、1000米;女子纵跳摸高、10米×4、800米。成绩计算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前和标准》(附件三)执行。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类。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9月27日。
  地点:北海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七、面试
  结合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果,按计划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1:1.2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根据应试人员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政审
  根据计划招聘的人数,按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人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
  体检政审时间:2018年10月中旬。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和聘用。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北海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信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考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 警务辅助人员在岗期间违纪违法、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
  1.按照《北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平均薪资待遇参照2018年度广西一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80%(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执行。留置看护辅警工资待遇从优,执行看护任务期间享受工作补助。
  2.聘用单位统一缴纳“五险”。
  十二、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北海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督电话:0779—2091121。
  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咨询电话:0779—2098755 。
 
  原标题:北海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附件:
  北海市公安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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