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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自治区财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人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5-04-30 08:59:12     阅读:

    为充实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2015年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是财政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的有关工作以及开展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

(二)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财政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拟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财政业务系统和电子政务的运行管理和保障的有关工作;负责财政数据的安全和涉密管理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财政业务和资金运行管理相关工作。

(三)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是财政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审批管理、执业质量监管和注册会计师的考试组织和继续教育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行业开展国内外同行之间的交流合作。

(四)广西自治区财政厅政策研究室: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财政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区重大财政、财务、税收政策调研、指导和跟踪分析的有关工作,为我区财政经济改革与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研究全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开展财政政策宣传工作。

(五)广西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财政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布置、汇总等具体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复审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自治区本级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用款计划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障资金月(季)会计报表;承担相关绩效评价日常工作;协助建立和维护社会保障资金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且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的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人数1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明细表(附件)。

五、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制订《2015年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等网页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5月6日8:00--5月15日18:00之间,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www.gxcz.gov.cn)的“2015年度公开招聘厅属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正面证件照片(格式为jpg、gif等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然后打印《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在报名表中签名,并准备报名时上传的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等相关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于2015年5月18日前通过邮件特快专递邮寄到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1806号房(邮寄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视各职位报考情况酌情决定是否需要延长报名时限。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事部门将在收到报考人员邮寄的报考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5月22日18:00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5月26日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审核通过的报名表,该报名表是报考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定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增加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现场对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并在表中签字;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原则上,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指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经请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开考。开考职位所有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公告。时间预计安排在2015年6月中上旬。

面试采取根据招聘岗位采取不同方式。

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广西自治区财政厅政策研究室和广西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等4个单位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及其他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能力。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招聘岗位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某项技术应用操作任务,并对技术应用操作任务的完成过程作相应的技术答辩,由专家考评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作客观评分。分值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当天面试结束后,将在面试考点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对于经人社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体检、公示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组织对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

2.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负。

同一岗位的考核人选,如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处负责解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联系人:梁宝嵩,联系电话:0771-5331722  5324916(传真),电子邮箱:cztrjc@126.com。

 

 附件:2015年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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