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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柳州鱼峰区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33人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柳州人才网     时间:2019-07-20 08:39:04     阅读: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5〕34号)文件精神,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鱼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目的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测察应考人员的相关业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鱼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小荣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石敏贤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宋志红  区人社局局长
  曹小红  区编委办主任
  成  员:马月萍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梁  冬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鱼峰区区卫生健康生育局,由梁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聘计划
  根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情况及岗位设置需求,此次招聘共33名。具体岗位见《2019年度鱼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人员须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单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免笔试条件
  报考鱼峰区白沙镇卫生院、里雍镇卫生院岗位,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
  由鱼峰区卫健局制定招聘工作方案,报鱼峰区人社局审核,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鱼峰区卫健局按照方案要求统一组织招聘考试,区人社局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及业务指导。
  (二)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公开招考前,通过柳州市鱼峰区政府网、柳州人才网等网站公开发布2019年度鱼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报名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7月24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大楼201室),咨询电话:0772-8805824。
  (3)报名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资格审查。由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实行现场资格审查,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复审通过后,由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和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进行笔试和面试开考。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由招聘单位向鱼峰区卫生健康局申请,经过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方可开考。
  4.加分
  符合面试环节加分条件的考生,经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在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yfq.gov.cn/)进行公示。
  (四)笔试
  1.报名并通过但不符合免笔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材料。按临床、中医、口腔、妇科、护理、药剂、影像和检验等分类进行考试。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6、考试成绩确定后,通过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达到免笔试条件人员不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
  4.面试的组织
  (1)考前培训
  工作人员培训召开考务培训: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培训工作,区人社局配合,在考前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强调面试工作纪律。
  开展考官、考生培训:开考前按规定召开考官、考生培训会,对考官、考生进行培训并强调工作纪律。
  (2)面试现场组织:
  考生签到:开考前1个小时,工作人员组织考生签到并查验其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收缴通讯工具;
  考生候考:考生到达候考点,再次确认考生身份(核验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由双方签字确认后,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程序、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引导考生备考。
  考生抽签:进行集中抽签,考生确认抽签面试序号。
  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3)考官及工作人员组成:每个面试组面试考官5人,设主考官1人(等额抽签确定主考官,差额抽签确定考官),其中专业考官人数不低于50%。每个面试组的考务人员由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监督员、引领员组成。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计(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按面试操作规程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监督员负责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面试有关的各种质疑、申诉、举报,对面试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同时设置招聘工作的局内监督员一名,负责局内部开展招聘工作全程的内部流程和纪律的监督及把控。区人社局对面试全程进行业务指导。
  (4)评分办法: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定,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每位考生所有要素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得分。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表中说明具体理由。
  (5)面试加分。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可以加分:
  ①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②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③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④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⑤“三支一扶”服务满1年且在岗(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人员,或曾经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鱼峰区卫健局在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环节核实出加分考生。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含加分项)于当天在考试地点公布。
  (7)面试结果的使用:本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一样的,启用备用卷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拟聘用人选。
  5.面试工作纪律
  (1)分发及拆卷要求:试卷由专人送达考点,开考前半小时分发给各考场,并由考官验证密封签后当场拆封。
  (2)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六)考核
  1.考核时间: 另行确定
  2.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
  3.考核工作由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5.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同意、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人员的确定:通过考核的人员,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鱼峰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同意、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6、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对于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录用。
  (八)公示
  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鱼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yf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择时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九)人员聘用
  1.招聘单位填写《鱼峰区卫生健康育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区卫健局审核,报区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区卫健局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工资福利待遇按柳州市和鱼峰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相关单位、部门要统一思想,认真落实各环节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二)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严格把关,加强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鱼峰区纪委监委电话:0772-3163071
  鱼峰区卫生健康局电话:0772-880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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