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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9-07-20 09:41:24     阅读:

  为配备桂林市桂西幼儿园、桂林市三皇路幼儿园师资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共设8个职位,计划招聘幼儿教师12名、校医2名、财务工作人员2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7月30日为界;
  2.国家机关(含参照公考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通过。
  四、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环节规范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7月19-29日)
  2019年7月19日,通过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rs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桂林市教育局网(http://www.glsjyj.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7月30—31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教育局一楼大厅(临桂区致远路2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73—282003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请在网上先行下载并填写好《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通过资格审查后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须提供报考人员的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桂林市教育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职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需要缴纳50元报考费并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须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教育局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
  (三)笔试(8月4日)
  1.笔试科目及命题。
  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及综合运用能力测试(幼儿教师职位)、综合应用能力(校医和财务职位)。考试分值均为100分。
  笔试题统一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封闭式管理命题。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为8月4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 。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6日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rs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桂林市教育局网(http://www.glsjyj.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
  5.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50元面试费。
  (四)面试(8月12日前)
  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内容届时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前3天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桂林人才网、桂林教育局网上发布。
  3.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应聘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五)考核(8月15日前)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职位总成绩并列第一的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2.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体检(8月20日前)
  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1.教师职位应聘人员体检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2.校医、财务人员职位应聘人员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桂林市教育局批准,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聘用(8月30日前)
  (一)桂林市教育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教育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教育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3—2820032(桂林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相关网站: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rs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桂林市教育局网(http://www.glsjyj.gov.cn/)
 
  桂林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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