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场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经市级以上公考主管部门批准,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紧缺职位和专设的残疾人招录职位,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公安专业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场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规定,现将本单位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公布如下:
考点 |
1:1职位名称 |
1:1职位所在考场 |
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 |
备注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150023001003 专业技术岗 |
3楼多功能厅 |
73.60 |
考生未达到平均分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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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10日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8877702928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