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人事考试网 每日招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时间:2021-09-03 08:59:55     阅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的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成立于1990年,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主要职能:为地勘系统地质勘查工作提供相关物资的供应、储备与维修等服务。

(四)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5个部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贸易部、矿业部、采购部。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公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或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并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张贴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并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张贴公告。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 9月13日至2021年 9月15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2楼208室。可乘坐1、16、30、91、206、215路公共汽车到中医一附院公交站下车。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从本次招聘公告下载打印的报考人员本人的报名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在表中签名处亲笔签名(附件2)。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或职(执)业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说明,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考核资格)(一份)。

(6)报名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9)报名人员报名当日“广西健康码”个人信息截图复印件(一份)。

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时,应主动出示“广西健康码”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持“广西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如考生“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时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10)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发送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

(二)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1.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确需补缺的,按规定进行核准后才能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在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变更公告,并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张贴。同时由本单位通过电话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无需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变更公告,并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张贴,由本单位通过电话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为保证面试质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较多的直接面试岗位须增加笔试环节。开考岗位确认后,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在35名以上(含35名)的直接面试岗位(指同一招聘岗位),须加试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三)增加笔试    

1.笔试公告

笔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发布笔试公告。公布笔试的岗位、考试科目、笔试时间、地点、考生名单、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项。笔试公告发布日距笔试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前,考生须按笔试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业务类型确定,同类岗位笔试科目相同,使用相同试卷。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两大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为4:6。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为90分钟。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时对外公布。

4.笔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笔试公告。

5.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笔试结束3日内,我单位将考生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并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张贴;我单位还及时通过电话通知考生笔试成绩;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笔试成绩仅作为择优选择该岗位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该岗位的面试成绩中。

(四)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直接面试岗位

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增加笔试岗位

增加笔试环节岗位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公告面试成绩计分、面试后继环节、考生注意事项、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事项。

面试公告在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上发布,并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张贴。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4.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面试满分100分,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及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增加了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权重计算,没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1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工作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指定时限内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本单位可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核人选,递补1次。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由单位统一安排在南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1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地矿局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上及本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本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195315

本公告由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招聘工作联系人:廖梦玲,联系电话:0771-562809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2021年度公开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

              2021年9月1日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物资总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kj.gxzf.gov.cn/xwzx/gggs/t9968968.shtml

    课程推荐

    志公教育(总部)

    地址:南宁市大学路51号志公教育大厦(地铁1号线鲁班路站B出口)
    电话:0771-2094277
    网址:www.zgoog.com

    志公教育微信公众号

    志公教育微信服务号

    志公各地分校

    • 南宁志公教育
    • 桂林志公教育
    • 柳州志公教育
    • 百色志公教育
    • 玉林志公教育
    • 河池志公教育
    • 贵港志公教育
    • 贵港平南志公教育
    • 来宾志公教育
    • 钦州志公教育
    • 北海志公教育
    • 贺州志公教育
    • 梧州志公教育
    • 崇左志公教育
    • 防城港志公教育
    南宁志公教育
    电话:0771-2094277
    地址:南宁市大学路51号志公教育大厦(地铁1号线鲁班路站B出口)
    桂林志公教育
    电话:0773-2899676
    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86号如家精选酒店5楼(中山南路与雉山路交界处)
    柳州志公教育
    电话:0772-2896674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20号乐和大厦13楼
    百色志公教育
    电话:0776-2811899
    地址:百色新环球商业广场左塔21楼(龙景明月湖酒店对面)
    玉林志公教育
    电话:0775-2294260
    地址:玉林市东门商业广场A座21楼2103室(南城百货楼上)
    河池志公教育
    电话:0778-2788680
    地址:金城东路34号万博时代广场B座5楼
    贵港志公教育
    电话:0775-4249089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79号贵和明德酒店7楼
    贵港平南志公教育
    电话:19375599961
    地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西山路52号国丽公寓2楼
    来宾志公教育
    电话:0772-4226344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柳来路167号森明大厦10楼(格瑞酒店10楼)
    钦州志公教育
    电话:0777-3898366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阳光曼哈顿3座702
    北海志公教育
    电话:0779-2029270
    地址:北海市北京路与北海大道交汇处粤桂大厦A座17楼
    贺州志公教育
    电话:0771-2094277
    梧州志公教育
    电话:0771-2094277
    崇左志公教育
    电话:0771-2094277
    防城港志公教育
    电话:0771-209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