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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筹) 招聘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时间:2021-12-01 16:03:15     阅读: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二类法人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统筹组织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招商工作,为在广西自贸试验区投资的外资企业提供政策、法律、信息等服务,推动广西自贸试验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为满足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对接企业、商协会、驻外机构等,拓展招商渠道;

(二)收集分析国内外投资信息,研究确定招商目标区域;

(三)收集目标企业、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形成招商信息;

(四)做好招商项目前期研究分析,对接洽谈招商项目;

(五)组织相关企业、机构到片区考察投资;

(六)为企业或机构提供政策咨询和项目服务等工作;

(七)开展各类招商宣传推介活动,宣传招商政策和项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领悟力,具有一定的招商资源和工作经验;

(二)工作责任心强,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了解合格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涉及的相关审批部门和审批程序、外资进入和退出程序等情况;

(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le、PPT等办公软件;

(五)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品行端正,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具备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3.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工作要求;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外语水平大学四级以上;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

6.与用人单位和岗位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11月30日-12月20日。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2月20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电子版材料:

1.《个人简历》(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需要手写签名后扫描);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

5.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

6.个人征信报告(持身份证到银行开具);

7.其他证明,如工作经历证明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所有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waizizhaoshang@163.com,邮件标题及简历标题请按“姓名-专业-毕业院校-手机”格式命名,材料不全、格式不符的不予进行初审。

(三)材料审查及测评。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测评,按照不超过1:6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予以通知。

(四)面试。由自治区商务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以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现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情况,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需在市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参照公考体检标准,费用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综合以上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自治区商务厅官方网站(http://swt.gxzf.gov.c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中心编外聘用人员,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中心按照规定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二)采取基本薪酬+绩效奖励的形式,基本薪酬为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奖励根据招商业绩给予奖励。

(三)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中心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商务厅负责解释。

六、注意事项

(一)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面试,请保持手机畅通。

(二)入职后发现聘用人员有伪造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履历、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用工。

(三)咨询电话:0771—2751427;杜主管,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附件:1.个人简历

      2.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1年12月1日


文件下载:

附件.doc


原文标题: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筹) 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t.gxzf.gov.cn/zwgk/rsxx/t108788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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