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30号)要求,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全面提升我县农业科技服务效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拟在全县遴选农技员17人、农机科技示范主体10户。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县乡农技员遴选推荐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择优选聘县乡农技员(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县乡农技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农机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农民的基本情况和技术需求;能完成所承担的农业农机技术指导任务。
(二)精准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能把主推技术及配套集成的标准化生产技术传授给示范主体,提高示范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对周边农户、特别是小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
(三)积极完成各项任务指标。要求农技人员上门指导服务科技示范主体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要求有图片)。
二、科技示范主体培育遴选要求
根据2025年科技示范主体培育遴选要求,以“聚焦当地特色产业、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遴选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培育10名农民技术员”为目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遴选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主体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诚信,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大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具有吃苦耐劳、善于学习应用新技术新农具,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养水平较高,意愿帮扶带动周边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利用新技术新机具发展农业生产,实现共同致富。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农技员的人员请填写申报表(附件3),报名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经县农机中心研究确定农技员后签订技术农技员服务合同书(附件7)
(二)科技示范主体由农户自愿到当地农业服务中心申请,填写科技示范户申请表(附件4),经乡镇同意后报县农机中心,经县农机中心审核同意后,确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农技员与科技示范主体签订服务合同书(附件8)。
四、其他事项
请县农机推广站、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按照以上要求积极组织遴选,于2025年6月24日17:30前报送附件3、附件4、附件5及附件6纸质材料到忻城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xcnjj5511450@163.com。《县乡农技员服务合同书》(附件7)和《科技示范主体服务合同书》(附件8),待公示通过后另行再签订合同。
联系人:覃乃凤,联系电话:0772—5321466。
附件:1.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县乡农技员遴选名额分配表(农机)
2.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农机)
3.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县乡农技员申请表(农机)
4.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农机)
5.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县乡农技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农机)
6.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科技示范主体情况备案表(农机)
7.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县乡农技员服务合同书(农机)
8.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科技示范主体服务合同书(农机)
忻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7日
文件下载:
附件2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名额分配表(农机).doc
附件3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县乡农技员申请表(农机).doc
附件4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doc
附件5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doc
附件6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doc
附件7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doc
附件8 2025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