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的2025年下半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面试资格审查,确定蒙倩等6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
以电子材料报送面试资格审查并通过的人员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1.审查时间:2025年12月13日8:30-12:00。
2.审查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5号广西法官学院综合楼大厅。
3.携带材料:资格审查时提供电子材料的原件。
(1)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后补充完善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在同一页);
(3)准考证;
(4)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2025年9月4日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考生须在12月14日8:00前到达候考室(广西法官学院综合楼一号报告厅)。
面试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5号广西法官学院(可乘坐704、98路公交车到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站点下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到埌东客运站转乘704、98路公交车到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站点下车)。
面试方式: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公共面试。公共面试成绩当日当场公布。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面试资格核验,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3)。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12月14日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照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候考室地点:广西法官学院综合楼一号报告厅。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或者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后,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小青,0771-6756010。
附件:1.广西法官学院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2.诚信承诺书
3.考生面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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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官学院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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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码 |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最低笔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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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蒙 倩 |
女 |
壮族 |
2145151700525 |
广西法官学院 |
教辅管理一 |
451500021 |
214.00 |
|
2 |
卢俊杰 |
男 |
汉族 |
2145151701529 |
广西法官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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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戴国敏 |
男 |
汉族 |
2145151702525 |
广西法官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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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黄嘉璐 |
女 |
汉族 |
2145151800130 |
广西法官学院 |
教辅管理二 |
451500022 |
224.50 |
|
5 |
蒋文君 |
女 |
汉族 |
2145151801624 |
广西法官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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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李雨峰 |
男 |
汉族 |
2145151802820 |
广西法官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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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仔细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下半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文件,本着诚信报考的原则,现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政策,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二、报考行为出自本人自主、真实的意愿。已对所选报职位有了充分的了解,愿意接受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及授权的考试机构依法进行的考试、体检和考察。
三、认真对待每一个考录环节,完成相应的程序。若经资格复审合格获得面试资格,在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公示等环节,不无故放弃或中断。
四、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五、遵守考录纪律,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六、进入考察环节前,依法妥善处理好本人与现工作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如因本人未依法处理原人事或劳动关系原因导致考察不能按时完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承诺人:
2025年 月 日
附件3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行异常,影响面试。考生如出现身体不适无法坚持参加面试的,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的其他证件。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饰品参加面试。
五、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
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考生必须进入候考室,未按时达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九、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十、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