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 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 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需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6.人员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9日至2008年1月8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9日至2008年1月8日期间出生);
7. 具备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伪造学历或履历等资格条件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 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仅限现场报名。
3. 报名地点:陆川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4. 报名所需材料(请按顺序准备):
•《陆川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承诺);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及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注: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查
医院将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三) 面试
1.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由医院另行通知。未接到面试通知者,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四) 确定拟招聘人选
医院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
(五) 体检
拟聘人员需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加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陆川县人民医院官网及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1. 试用期内需经考核,其所在岗位实际操作能力须符合上岗要求。
2. 特别约定:药技、护理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入职后2年内须取得相应的初级(师)资格证。2年内未能考取者,医院将自动解除工作聘用关系。
福利待遇
1.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待遇按照本院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分配制度执行。
2. 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工会福利等待遇。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75-7229873。
● 联系地址:广西陆川县温泉镇新洲路146号(陆川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人事科)。
其他注意事项
1. 本公告由陆川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2. 招聘过程中如遇具体安排调整,将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