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
二、工作地点
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或经济学类专业;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经历,或从事过社会化工会相关工作者优先。
(五)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至2008年4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逻辑思维,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从事社会化工会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3日18点截止。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
①《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2026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岗位资质、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
报名邮箱: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以“岗位名称+报考者姓名”命名发送至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邮箱:yljkqgh328@163.com。
4.咨询电话:0775-328379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将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告,告知面试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非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相关人员同时进入考察,对该部分人员结合考察情况(含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体检结果等)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最终考察合格人选;如出现进入考察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由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报考者需提供一年以内的体检报告(三甲医院或同等资质体检机构出具),确保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初次签订的合同期为1年。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在不同业务科室之间交流调整工作岗位的,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经双方同意续聘的,可按有关规定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正式聘用后工资4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
聘用后,如出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或正式录用后因其他原因解除聘用的,将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有效期一年。
(七)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1.请应聘人员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并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电话联系不上等状况,视为自动弃权。
2.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未尽事宜,由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