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新闻宣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聘用制新闻宣传人员若干名。主要负责新闻宣传、文字编排、微信编发、网站内容发布、音视频资料整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二)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熟悉视频拍摄流程,能运用稳定器等辅助设备和剪映等剪辑软件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掌握各类相机(单反/微单)操作,具备良好的构图、光影运用能力,掌握Photoshop等后期处理技术。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6.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填写《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招录聘用人员报名表》(需有照片,下简称报名表),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网络报名。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学历证明、白底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3张人文类摄影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递至ynfyzzb@163.com邮箱。网络传送的资料必须确保图片清晰、不变形。
2.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两张1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1-3张人文类摄影作品现场或以邮寄方式交至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政治部(504办公室)。
地 址:南宁市邕宁区龙华路60号
联 系 人:梁英方
联系电话:0771-4953036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 -- 2026年5月8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五、资格审查面试
(一)2026年5月11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用以核对。
六、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及管理按照邕宁区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提交不可更改且不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面试、体检等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相应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报名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及时回复确认或未能按时参加招聘的,视为自愿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