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精神科医师
招聘人数:2名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团队协作精神。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职称及资格要求: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执业范围注册为精神卫生专业。
6.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精神科临床诊疗工作的能力。
7.服从医院工作安排与科室调配,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与服务意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医院人事科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精神科医师+姓名”。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招满即止。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5—4723200
邮箱:qtyyrsk@163.com
通讯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中山大道638号 覃塘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邮编:537121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选,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
(三)面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所有证件原件核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统一组织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的通知要求进行体检。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考察通过并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聘纪律与程序,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透明。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医院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