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热爱婴幼儿教育事业,富有爱心、耐心、责任心,认同“医育结合”办托理念;
身体健康,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
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无行业不良从业记录;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及服务精神;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各岗位具体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医院人事科邮箱:nnsfybjyrsk@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二)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1寸照片);
身份证扫描件;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幼儿教师资格证、育婴员证、保育师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或体检报告)扫描件;
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1-2426749(联系人:颜老师、宋老师)
电子邮箱:nnsfybjyrsk@163.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友爱南路9号
四、其他说明
应聘者须对本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