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男女不限,共17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本人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参加过非法组织,没有被判刑、劳教的记录,没有习练过“法轮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中文类、新闻类、计算机类。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之后出生)。
5.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耐心细致,勤勉敬业;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知识和法律知识基础,能够适应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及文秘岗位者优先。
7、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考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4月15日
报名地点: 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五楼5、6号窗0771-5381322、5381325)
报考咨询:潘旋、黄燕,联系电话:0771—3860012
(二)报名办法
需出具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详细简历,同时缴纳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五个阶段。
(一)资格审查。根据条件,在报名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通知考试。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卷面分值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50%;面试主要测试与人沟通能力及应变能力等,占招聘总成绩的50%
(三)体检。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聘用。对经过考试被聘用的人员统称为文职人员,经全面综合考察合格的文职人员与广西新惠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聘用。聘用人员的工作时间为南宁市行政机关工作时间。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19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约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
2016年3月31日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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