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22岁—40岁;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4、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在50字/分钟以上;
5、有法律、人事、档案管理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5日;
地点:桂林市五美路13号,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求职简历一份(简历贴2寸免冠红底近照一张);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工资待遇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待遇按1890元/月计发,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由我院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0773-2805959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