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优化社区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我县社区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专职化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钦办发〔2020〕10号)的相关要求,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13名,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社区工作(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会计算机基本操作;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日期间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优先。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
1.政治上有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或专职化社区工作者等相关人员;
9.曾被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的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浦北县在职的专职化社区工作者;
12.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9日至9月18日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必要材料
①《浦北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
②《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或户籍证明(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和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如有其他材料可一并附上
⑥《退伍证》或其他退役军人证明材料扫描件;
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扫描件;
⑧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
3.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者将所需材料按顺序打包好后以附件形式(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pbxwshgzbyg@126.com。(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压缩包文件名格式:招聘岗位-姓名,例如:“xx街道xx社区专职化社区工作者报名材料-张三”,并以此文件名为邮件主题)。报名材料请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概不接收,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浦北县委社会工作部将组织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将电话告知。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5.开考比例。计划聘用人数与考生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名人员已通过审查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6.领取准考证。2025年9月25日至9月2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浦北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到中共浦北县委社会工作部一楼(浦北县江城街道江滨西路政和巷2号浦北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楼一楼)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25年9月27日(星期六)上午08:30—10:3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有关要求
(1)笔试科目。《职业综合能力测验》,分值100分。
(2)考试类别。主要内容为社区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电话查询笔试成绩,查询电话:0777-8380896。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名单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浦北党建微信公众号、浦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随面试公告一同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4.面试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将在考场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进入体检。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优先聘用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和高校毕业生;具体体检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中共浦北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或是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对已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后,应出具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浦北县委社会工作部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浦北党建微信公众号、浦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拟聘人员公示不合格、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到岗后离职等招聘岗位缺员情形的,在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3.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自行解除;此次招聘人员按规定设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岗位确定后,需在5天内到社区居委会报到并开展工作。
四、递补
(一)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街道通知5日内)不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若需递补,可从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二)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若需递补,可从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三)本次招聘总成绩可保留1年,已聘用的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在聘用期间辞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若需递补,可优先从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五、聘期和待遇
(一)聘用期限。公开招聘的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期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新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二)薪酬待遇。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参照现有专职化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标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专职化社区工作者按规定享有年休假、产假等国家法定假期。
(三)档案管理。聘用期间,专职化社区工作者的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管,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户籍关系原则上不变。
六、有关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浦北党建微信公众号、浦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网站,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此次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所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浦北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联系电话:0777-8380896。
附件
附件2 浦北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中共浦北县委组织部
中共浦北县委社会工作部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9日




